为贯彻实施“科技兴县”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推进我县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我县继续实施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经组织评审,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共6个)
裕溪乡 西屏镇 古市镇 农业局 财政局 环保局
二、先进个人(共6名)
吴子斌(新兴乡) 许明标(新处乡)
蓝春林(板桥乡) 吴秀岳(裕溪乡)
郭心葆(广播电视台) 纪忠民(工业园区管委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学习,强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为加速推进我县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努力。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