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象 |
考 核 内 容 |
计 分 办 法 |
分值 |
|
一、
部
门
党
组
30
分
|
(1)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二次,主动给机关党组织出主意、提要求,对机关党组
织的工作进行、督查。 |
研究机关党建每少一次扣1分;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没有督查的
扣1分。 |
3 |
|
(2)按规定配好专兼职机关党务干部。安排党组(党委)负责人或党员行政领导担任本机
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
应配未配的扣1.5分,主要负责人不是党组(党委)负责人或党员行
政领导担任的扣1.5分。 |
3 |
|
(3)不是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包括讨论本部门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的会议。 |
不是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没有列席党组(党委)
有关会议的扣1-3分。 |
4 |
|
(4)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本部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报主要工作,全年至少一次。抓好下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
政自律工作。 |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没有向党员(代表)大会通报主要工作的扣3分。没抓好下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自律工作的扣2
分。 |
5 |
|
(5)党组(党委)成员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的活动,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员意识,认真抓好党员过入党纪念日活动。 |
民主生活会未开的扣3分,党组(党委)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人每少一次扣1分。没有开展党员过入党纪念日活动的扣3分,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的
酌情扣1~3分。 |
5 |
|
(6)重视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机关党组织搞好工作创造条件,
按规定落实党员教育经费。 |
对机关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解决的扣2分,党员教育经费不按规
定落实的扣4分。 |
6 |
|
(7)研究人才工作至少1次;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制度和各类人才信息库;重视干部培训工作。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笔记,有学分
登记卡。 |
未研究人才工作扣1分,人才工作制度和人才信息库未建立或不健全酌情扣1-2分;无培训计划、无培训笔记,无学分登记卡各扣1
分。 |
4 |
|
二、
直
属
机
关
党
委
30
分 |
(1)年初有机关党建的工作意见,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对下属党组织工作的全局性督查全年不少于2次。 |
无书面工作意见上报的扣1分;督查每少一次扣1分。 |
2 |
|
(2)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换届(每届任期2年)。 |
下属党支部领导班子不按期换届的每少一个扣1分 |
2 |
|
(3)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业余党校全年办班6期以上,党员到课率80%以上。 |
“三有”每少一有扣0.5分,办班每少一期扣1分,到课率低于80%扣1分。 |
3 |
|
(4)发展党员质量保证、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各种党表填写规范,并实行公示制。 |
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填写不准确的扣1分;不实行公示的扣1分;质量关把握不严的扣2分。 |
3 |
|
(5)积极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定期检查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
党委副书记未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未实行通报的每少一次扣1分。 |
3 |
|
(6)“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 |
“双争”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开展扣2分。 |
2 |
|
(7)每半年分析检查一次党员、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内外关系融洽。 |
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分析、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党员有违纪问题被查处的扣2分。 |
3 |
|
(8)认真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 |
活动未开展的扣3分,效果不明显的视情扣1-2分。 |
3 |
|
(9)全年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 |
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每少一条扣0.5分。 |
3 |
|
(10)能及时完成党工委下达的各种党建任务,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
无故不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和活动,不完成布置的任务的每少一项扣2分。 |
6 |
|
三、
党
支
部
35
分 |
参见《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表》、《县直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表》、《县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表》(由党工委另行制定)。 |
说明:建立党组(部门党委)直属党支部按65分计算,直属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按35分计算,党工委直属党支部且未建党组的按95分计算。 |
35 |
|
四、
共建活动
5分 |
(1)积极开展机关党组织和乡镇基层党组织共建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为联系乡镇办一件实事(需乡镇认可)。 |
活动未开展的扣3分,效果明显并形成材料的加1-2分。 |
3 |
|
(2)抓好扶贫帮困工作,按要求认真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 |
没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的扣2分,没按要求认真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的扣1~2分 |
2 |
|
五、附加
5分 |
创新工作 |
说明:对党建工作有创新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1-5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