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松阳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确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巩固我县“两高普九”成果,全面提高我县十五年教育工作水平,争取如期实现省教育强县目标,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县20个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一)教育环境;(二)普及程度;(三)教育投入;(四)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实事工程。
四、分值
本考核办法总分为120分,其中“两基”工作100分,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实事工程20分。
五、考核办法
以“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年终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细则附后。
六、奖励
乡镇教育工作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得乡镇教育工作一、二、三等奖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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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考核办法 教育工作 2008年 乡镇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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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