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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办〔2008〕31号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松阳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确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巩固我县“两高普九”成果,全面提高我县十五年教育工作水平,争取如期实现省教育强县目标,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县20个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一)教育环境;(二)普及程度;(三)教育投入;(四)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实事工程。
四、分值
本考核办法总分为120分,其中“两基”工作100分,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实事工程20分。
五、考核办法
以“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年终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细则附后。
六、奖励
乡镇教育工作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得乡镇教育工作一、二、三等奖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金。
 
 
 
 
 
 
 
 
 
 
 
主题词:考核办法  教育工作  2008年 乡镇  通知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评   分   办   法
考核分
一、
(25分)
领导
重视
主要领导重视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教育工作,每年党政班子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教育工作;乡镇干部重视15年教育(学前3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段3年),建立驻村干部与学龄对象联系制度和通知入学制度,保障辖区内学龄对象依法按时入学(园)的合法权益。
10
采取听汇报、查会议记录的办法。班子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得4分。年度内未召开教育专题会议不得分;建立“两个”制度并予以落实得3分;干部在每学期开学前通知、动员学龄对象按时入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综合
治理
完成破旧校舍改造,消除危房。
3
学校无危房,破旧校舍得到及时改造的得2分。出现危房得0分。
 
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环境好。
3
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环境好得3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
 
无侮辱、殴打师生等干扰学校现象发生,尊师重教风气好。
3
达到要求得满分;出现社会人员干扰学校现象并未及时处理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教育
规划
学校建设纳入本乡(镇)发展规划,为学校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3
看乡(镇)社会发展(建设)规划文件,有学校发展规划的得4分,否则得0分。
 
布局调整,按县政府规划,年度内完成任务。
3
完成撤并任务得满分,未按规划撤并到位不得分。
 
二、
(45分)
 
 
 
学前
教育
学前三年入园率(3至5周岁)达90%以上。
学前一年入园率(5周岁)达95%以上。
10
查户籍名册和“两基”年审等表册,达到要求得满分,入园(学)率每降低1%扣1分,辍学率每升高0.1%扣1分,扣完本指标分值为止(有两个指标的,每个指标各占一半分值)。
初中撤并的乡(镇)初中学生的入学率、辍学率、17周岁完成率指标,考核时仍然考核学生户籍所在的乡(镇)。
 
 
小学
教育
小学入学率100%,辍学率控制在0.05%以下。
12
 
初中
教育
初中入学率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12
 
其它
教育
“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95%左右(6至15周岁)。
6
 
完成
17周岁完成率达95%以上。
5
 
 
松阳县2008年度乡镇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评   分   办   法
考核分
三、
(30分)
按县政府年度内核定的教育事业预算标准足额拨入学校。
8
听汇报,查财务账,达到要求得满分,出现截留现象酌情扣分。
 
辖区内学校撤并的校产保全管理措施落实或处理后重新投入教育。
4
校产保全措施落实得2分,无保全措施不得分,校产处理后的经费投入教育得2分,有截留现象酌情扣分。
 
积极筹措教育经费添置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
18
仅限于乡镇财政投入部分。投入经费按乡(镇)农业人口人均人民币总额第1名得18分,第2名得17.5分,以此类推到20名,无投入不得分。
 
四、
(20分)
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
市级、省级教育强乡(镇)。
8
按命名文件通知评分,获市级强乡(镇)得4分,省级强乡(镇)得8分;年度内同时获市级、省级强乡(镇),按省级强乡(镇)得分。
 
实事工程
对教育有较大影响如因教育布局用地的征用、赞助项目争取等实事工程但又不能折算成教育投入的或在争取社会各界结对、捐赠方面认为应给予加分的内容。
12
视项目大小、工作难度、工作参与和努力程度等因素酌情打分。
 
 
被考核乡镇:                             考核结果:     分                 考核日期:2008年12月

 
 
 
 
 
    
    
    
    
    
    
主题词: 考核办法 教育工作 2008年 乡镇 通知
  发: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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