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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办〔2008〕11号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直单位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全县干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松委〔2008〕7号),加快推进 “创业创新、跨越发展”,使“居危思危、居危思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单位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现将县直单位开展这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县直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确定办法

采取单位自报与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办实事的内容,其程序和时间要求如下:

1、单位自报。各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特点,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征求到的意见,提出若干件需办的实事或重点工作。提出的办实事内容要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创业创新、跨越发展”主题实践要求,体现自我加压,有可操作性,上报的项目应有年度目标和量化指标。

2、分管领导审核。在各单位提出办实事内容的基础上,于3月26日前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两办汇总确定。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各单位于3 月30日前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两办汇总后,根据各单位上报办实事内容,进行公开公布,便于公开监督,促使各单位抓好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形成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把实事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落实,一件一件办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办实事的工作方案,排出办实事的进度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党员干部到工作一线中去,及时协调解决办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督促检查。为民办实事活动作为今年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掌握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对各单位办实事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4、考核奖惩。年底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办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县直单位为民办实事活动申报表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

 


 
 
 
 
 
    
    
    
    
    
    
主题词: 作风建设 为民办实事 通知
  发: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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