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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办〔2007〕95号
 
关于印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松委办〔2007〕70号文件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根据各乡镇实际,具体分三个阶段目标实施:
第一阶段, 2007年7月至9月,在玉岩镇、象溪镇进行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建设的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10月到年底,全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达三类以上标准。
第三阶段,到2009年底,全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达二类以上标准。
二、考核形式
考核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场地及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考核标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具备“五个一”。即“一个相应规模的办公场所、一班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一套管理考核制度、一本代理、代办登记簿、一本便民服务手册”。乡镇便民按软硬件配置等情况分为三类。一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求配备6名以上工作人员,设有面积80 m2以上大厅,考核得分90分以上;二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求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设有面积40 m2以上大厅,考核得分85分以上;三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求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有专门的集中办事场所,考核得分80分以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奖励
乡镇便民中心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县政府将对验收合格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对2007年年底前建立一类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给予2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建立二类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给予1.5万元的奖励资金;对建立三类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
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组织健全
人员到位
 
20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2分)
已建立组织,得1分;责职分工明确,得1分。
 
2、确保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常驻中心负责日常管理(2分)
乡镇党政副职担任主任,得1分。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副主任,其中一人常驻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得1分。
 
3、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窗口工作人员,建立考勤制度,实行365天服务。(10分)
窗口人员6人(含6人)以上,得6分;4-5人,得4分;2-3人,得2分。建立日常考勤制度的,得2分。实行365天服务的,得2分。
 
4、乡镇对人员进驻素质条件、相关要求、考核激励专门作出规定并实施到位。(3分)
进驻人员要求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公正清廉,保持相对稳定。得1分,对进驻人员有相应的考核激励办法,得2分。
 
5、工作人员实行培训上岗,经过《行政许可法》、规范化管理和业务知识等培训学习,业务熟练,适应工作需要。(3分)
参加县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组织的培训。参训率80%以上的,得3分;低于80%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二、
 
30
1、有固定的、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舒适美观。(15分)
设有面积80 m2以上大厅,实行敞开式、柜台式服务的,得15分;有面积40 m2以上大厅,实行集中服务的,得10分;有专门便民服务场所的,得5分。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有一定数量的电脑。(10分)
有满足工作基本需要的桌、椅、柜、电话等办公设施得5分;窗口配备电脑4台(含4台)以上,得5分; 3台,得3分;1-2台,得2分。
 
3、中心、窗口有明显标志牌;有为办事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的相关设施;有公示设施。(5分)
中心、窗口有明显标志牌,得2分;有可供办事群众休息场所得2分;有满足需要的公示设施,得1分。
 
三、
 
20
1、事项应进全进。凡是本级直接面向社会、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县级部门在乡镇的基层站(所)有关事项也要进驻中心。(10分)
按松委办[2007]70号文件要求需进驻的,无特殊原因未进驻的每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2、授权到位。进驻事项应充分授权窗口,确保窗口高效服务。(5分)
查阅授权书等相关文件材料,授权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3、乡镇、派驻部门建立与窗口的联动机制。凡窗口不能直接办理的事项,乡镇、派驻部门应明确对接部门、人员及工作时限。(5分)
查阅相关书面资料,未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四、
 
30
1、公开办事制。所有服务事项实行办理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六公开”。(5分)
未按“六公开”要求制作办事须知或其它有效形式公开的,每个事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2、规范办事制。联办事项有统一规范的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设置规范的承诺通知单;窗口人员实行亮牌上岗。(5分)
联办事项流程明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得1分;有登记簿和承诺通知单的,得1分;窗口人员亮牌上岗,得1分;每月按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上报有关报表材料,得2分。
 
3、优质服务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5分)
所例举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
 
4、督查考核制。建立请销假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测评意见(举报、投诉)箱,方便群众进行服务质量测评和举报、投诉。(10分)
建立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的,得3分;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并严格执行的,得2分。有监督举报电话投诉箱,及时记录并处理的,得2分;开展服务质量测评,测评满意度达98%以上,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该项不得分;有群众投诉经查实的,每一起扣2分。
 
5、学习激励制。建立工作例会、教育培训制度。有一定活动载体促进窗口及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水平。(5分)
建立工作例会、教育培训制度的,得2分。中心能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文娱活动的,得1分。创新激励机制的,得2分。
 
五、创新工作
建立相对稳定的乡、村两级代理代办员队伍。多种形式开展各种创新工作。
 
建立乡、村两级代办员的,得1分;能为企业或办事群众到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代理代办有关事宜的,得1分。其它被考核组认定的创新工作,给予适当加分。
 
 
 

 
 
 
 
 
    
    
    
    
    
    
主题词: 考核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通知
  发: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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