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县“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健全作风建设学习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每月10日“夜学”、领导干部学分制考核及综合知识考试等学习制度,充分运用“居危思危,居危思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大兴学习之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机关干部“夜学”必须在年初提出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累计不少于 12 天,每季要安排一次理论辅导或知识讲座,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学习效果“五落实”。
2、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各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目标明确的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3 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作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3、开展多种形式的作风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宣传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在部署年度宣传工作时,要突出宣传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格局。重点要抓住当前领导干部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督促党员干部把“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落实到理念上、德行上、用权上、自律上,努力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4、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要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上继续开辟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栏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兴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5、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制度。作风建设教育要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都要突出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重点保证课时落实,不断扩大作风教育的覆盖面。
二、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企业、基层、群众长效机制
6、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联系制度。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县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重点企业、一个重点项目、一个产业、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低收入农户,每季度至少要深入联系点一次,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 1—2 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单位联系乡镇、村、户工作的意见》(松委办[2004]80号)的要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为乡镇、村争取项目、资金和提供各类支持服务,积极帮助乡镇、村、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7、坚持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产业(企业)、一项重点工作或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蹲点调研。蹲点要做到确定一个主题、形成一个调研报告、理出一个工作思路、帮助联系单位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调研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要轻车简从,不扰民。在蹲点调研中,要通过民情分析会、民主恳谈会等方式,掌握实情、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为科学决策服务。
8、建立实事承诺制度。县直单位、乡镇、村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年确定要办好的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十件实事。县直单位确定的实事内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等有关内容要进行公示,公开承诺;乡镇、村两级实事内容要确保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目标,制定好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抓好落实。
9、进一步健全“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制度。要始终确立“发展是最大的民生、增收是最大的和谐”的理念,继续把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作为党委、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在对低收入农户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多少户、为什么、谁帮扶、怎么办”的要求,做好公议公示、进村入户、建档立卡等基础工作,加大“三年增收千元”计划的实施力度。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干部通过经济帮扶、产业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切实对联系村、结对户进行分类帮扶,做到“村村有增收计划”、“户户有增收项目”,特别要针对今年因冰雪灾害可能返贫的低收入农户,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帮扶活动,切实为低收入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扶工作要注重实效,每个干部每年至少要办成一件帮扶实事。
10、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快捷有效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部门的进驻率,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办事公开,提高为民办事的质量。进一步深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立乡镇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完善社区服务机制,推行“点对点”式便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三、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长效机制
11、建立难题破解制度。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每年梳理出一批难题。按照“一题一组一策”的要求,继续采取领导领衔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破解难题、挂牌督办破解难题、现场办公破解难题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实行难题交办制,对确定的难题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实行破解难题承诺制,将难题项目、责任人、破解方案、拟完成时间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集中精力和时间,着力解决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难题。难题破解后,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以自己为群众解决难事的实例写一篇“工作案例”。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
12、继续推行领导下访和包案销号制度。进一步健全每月15日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联系乡镇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领导定期下访,确保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实行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谁包案谁负责”,将信访疑难案件分解落实到每个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身上包案解决。县级领导干部要针对所包案件,安排时间下访,组织单位协调会办,合理制定处理方案,做到简单问题当场解决、复杂问题落实责任时限、共性问题出台统一规定。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职能部门对涉及问题要跟踪督办,及时了解问题解决进度。实行难题破解销号制,问题不解决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建立健全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
13、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 在创业创新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带着问题、带着办法、带着感情下移工作重心,走向基层,深入到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一线去调查研究、指挥协调、解决问题,真正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促成、业绩在一线创造。通过推行“一线工作法”,真正形成党员干部在一线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在一线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真正全面、广泛地听取群众呼声,问计于民、完善决策;真正解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不够,了解民情不多,具体工作不会的问题,加深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工作能力。
14、推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制度。联系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经常深入联系项目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推进项目建设和前期的工作措施。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督查。各项目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向联系领导和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推进督查办公室汇报工作。相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切实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15、继续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住村干部要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目标任务开展工作,要采取责任状的形式,对住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实行考核,责任同负,考核捆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住村。建立住村干部月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住村干部的技能培训。建立住村干部双向选择机制,实行一年一考评,三年一次双向选择。每年年终对住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优,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督查工作,并且每年要到联系村召开两次以上的“民情分析会”。
16、加强技能型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有技能、会服务作为培训干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各自岗位所需掌握的技能及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所需技能列为必学技能,并根据自身意愿报名参加 1—2门选学技能的培训。要通过专家辅导、案例交流、现场培训等方式,有效地组织干部学技能、用技能。开展乡镇干部技能证书认证工作,按照“一技之长、一证在手、一心为民”的要求,乡镇干部至少熟练掌握 1 门以上农业实用技能,取得 1 本以上技能证书。建立干部技能服务窗口,在各村公开农村指导员工作承诺书,向农户发放干部技能服务指南,将干部姓名、岗位职责、所学技能、联系电话等,以固定公开牌形式上墙公示,方便群众联系。
五、建立健全提高机关效能长效机制
1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继续开展“两减一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要依法予以改正、修改、取消或者废止。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推进审管分离改革和管理创新。加快审批管理、监督、运行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被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工作,防止借机不作为,不得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18、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行为规范化。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逐步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全面推进政企分开,加快对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脱钩步伐,加大监管力度。行政机关不得借行业协会、学会等名义乱收费、乱摊派,不得与行业协会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行业协会必须独立设账。严格会议报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进一步精简文件和各类简报,认真执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9、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和基层单位到访办事,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并负责到底。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书面申请的,应书面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告知并帮助了解具体承办部门的相关情况。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我比人家办得好,我比人家办得快”的原则,编制本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流程,并在办事或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和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加强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
六、建立健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长效机制
20、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务消费。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简化公务礼仪,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标准。积极推行公务接待中餐自助餐或快餐制,切实做到“同城不吃请、乡镇廉政灶、村级零招待”。进一步明确乡镇不得在县城、各级干部不得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互相宴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挂牌、搬迁等互送红包吃请。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要严把单位接待费用财务核销关,按季度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并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不得用公款旅游或借开会、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出国学习考察必须按照松委办[2006]99号文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学习考察结束后要及时上交考察报告。
21、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松阳县贯彻<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一律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严格执行《松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项目概算超过一定数额的要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资金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
七、建立健全激励引导绩效考评长效机制
22、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推出和宣传身边的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示范教育;定期剖析典型案例,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范,大力表彰先进事迹和优秀干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自觉锤炼自己的作风。
23、健全机关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效能建设、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三合一”工作体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将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作为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重点考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维护群众利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八、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4、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入股、参与集资等营利性活动。按照松组[2008]11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关于规范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巩固党政干部在事业单位或临时机构的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的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清理各种名目的考核奖励,规范津贴补贴。加强对公款信用卡刷卡消费开支的财务报销审核工作,对用公款进行私人消费或高消费娱乐的,予以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的监管,堵塞公车管理中的各种漏洞。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对以往各级各部门批准党员干部可以驾驶公车的文件一律予以废止。党员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的,一律给予诫勉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25、完善作风建设监督体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不断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员作用,探索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按照“为百姓说话,让百姓说话”的要求,整合投诉资源,健全投诉网络,完善群众诉求机制,依托“百家企业评议涉工部门”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治庸促勤”活动。巩固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成果,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制。建立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制度,加大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情况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本位主义等问题。建立防治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九、建立健全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长效机制
26、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抓出成效。各级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实行作风建设责任人述职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