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促进松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于今年启动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并通过二年的努力,2008年将我县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县城。根据《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三县并举”的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平安松阳”建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创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促进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确保我县2008年顺利创建成具有“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省级文明县城。
二、目标要求
根据《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动员,强化机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总体上实现以下六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1、政务环境廉洁高效。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切入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创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法治环境公正公平。要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防范违法犯罪能力、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3、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以铸造诚信为重点,以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为目的,改善社会风气、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发展市场经济,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人文环境健康向上。坚持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构建城市文化新格局,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坚持用共同理想凝聚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
5、生活环境和谐有序。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努力营造团结和谐、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
6、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实际,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建设环境优美、经济持续繁荣、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类生态系统。
三、主要措施
按照《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
1、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核心,开展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县城、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行动。一是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十佳文明市民、十佳好少年的评比为载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方面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网络市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另一方面,以省文明办开展的未成年人最喜爱的文化产品等十件实事的建设为平台,选送一批未成年人最喜爱的书籍、电影进学校。三是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四是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离退休干部上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大投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一是加强城市亮化、绿化、美化。精心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对城市主要街道、窗口地段、重点部位进行长效的、有品位的亮化、绿化、美化。二是实施“文明交通工程”。一方面是加快对长虹东路等重要路段的整治,规划、建设停车场,实现车辆有场可停;另一方面是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加强河道整治管理。加强对内河的日常监督管理,保持河道整洁。四是加大对乱占道、乱设摊、乱张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清洁、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五是进一步拓宽城区的保洁面,增强保洁效果。以新一轮的城市保洁路段的招投标为契机,努力完善保洁的招投标方法,扩大保洁面,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
3、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夯实创建文明县城基础。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重点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议事协商(监督)委员会和社区中介组织建设。二是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要通过社区共驻共建等活动,积极组织单位以购、租、借、建、无偿提供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社区办公条件。三是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推进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培育、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四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社区干部队伍整体水平。要落实社区干部的工作、生活待遇,建立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学习型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视在活动中引导群众、教育群众,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4、加大文化建设力度,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重视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社区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育和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大众文化,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充分挖掘、发挥我县民间文化优势,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等各类广场文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贯彻落实《松阳县城市市容和市貌管理办法》,使我县的城市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制定出台街道分类管理办法,并根据办法加强对“禁摆、严摆、控摆”三个区域的管理,使经营业主自觉养成不乱设摊点、不跨门经营的良好习惯;三是积极推进农副产品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根据“疏堵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四是加强对城市“牛皮癣”、县城家禽家畜饲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6、注重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秩序。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继续巩固“严打”成果,整治社会风气。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反盗抢、禁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和婚丧事大操大办,不断推进基层反邪教工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三是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社区出租屋管理,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7、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诚信的表率。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努力健全完善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努力形成讲诚信的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要突出抓好个人和企业诚信。通过对社会诚信的宣传教育和开展满意服务大行动,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高广大市民对党政机关、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工作满意度。
8、开展乡村文明创建,提升全县文明程度。立足全县文明程度的提升,形成“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的全县创建格局。一是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增加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三是大力开展富民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9、强化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文明县城创建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的主题更鲜明、氛围更浓厚、参与更广泛。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设专题节目和专栏,根据创建活动各个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积极引导推动,真正使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批评、曝光。同时,要疏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文明县城创建热线电话,加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群众评议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创建活动的实践。
四、实施步骤
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阶段(2007年8月前)
围绕省级文明县城的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数据,做到“材料掌握详实可靠、基本情况心中有数、目标任务分解明确”。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
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和主要责任单位工作会议,将创建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应部门、单位,明确职责;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组织领导创建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和实事建设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9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重点是针对薄弱环节,加快进度,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的亮化、绿化、美化。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积极探索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用规范的管理促进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实现标本兼治、常创常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组织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治安环境等专项整治,改善城市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市民素质。
第四阶段:复查迎检阶段(2008年10-11月)
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要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通过专项督查、媒体监督、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查漏补缺,及时组织整改,迎接省文明委的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在创建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中真正得到实惠;坚持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核心,大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坚持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松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环境建设专项组、法治环境建设专项组、市场环境建设专项组、人文环境建设专项组、生活环境建设专项组、生态环境建设专项组、舆论宣传活动组、监督检查考核组。建立县领导联系责任单位制度,联系领导要根据《松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落实和所联系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以创建工作为己任,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文明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都要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明确领导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再细化分解,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西屏镇各行政村、社区及社会各界要层层发动部署,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行各业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设计各种有效载体,激发广大市民的创建热情,引导他们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
4、加强监督,奖优罚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设立热线电话,组织明查暗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授权县创建办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两次书面督查仍未整改落实的,由县委分管副书记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建立激励制约机制,要将创建工作纳入有关部门、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要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对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文明县城创建目标实现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当年不得提拔使用,不得评优评先。
5、加大投入,全力推进。要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资金投入,县财政和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创建工作经费。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全社会发动,各方面支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共同建设、共同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
六、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及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的创建任务及责任落实见《松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松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