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低收入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2007年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为载体,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新社区,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不断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
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力争如期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目标和任务。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大幅度增加对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按照中央三个“继续高于”的要求,预算内“三农”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
二、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造“浙江生态绿茶第一县”和“中国绿茶集散地”品牌,重点培育茶叶、食用菌、干水果、畜禽、笋竹等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培育农业特色块状经济。2007年,在原有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视财力情况加大对上述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对低收入农户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安排专项贷款资金予以扶持,并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入户的方法与途径。
三、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生产经营主体。大力组建和积极推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综合性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鼓励面向低收入农户提供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营大户、能人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形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四、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绿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依托现有竹木及茶叶、蔬菜、干水果、食用菌等产业的优质生产基地和粗加工基地,积极创办特色农产品加工功能区(点)。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家庭工业。大力扶持农村来料加工业发展,着力培育农村来料加工特色区块,实现全年来料加工费1100万元。发挥生态环境优势,依托重点景区、景点和特色农业资源,培育、发展和壮大“浙西南茶乡游”等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进行扶持。
五、大力推进下山脱贫。加快实施松古盆地万人下山脱贫工程,积极推进整村搬迁和开展小规模自然村的撤并工作,以生态屏障建设和集聚发展带动山区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县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对非“211”乡镇整村搬迁农户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加快下山脱贫小区(点)建设,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下山脱贫小区建设用地指标;物价部门要对下山脱贫小区(点)建设中各部门、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专项督查;对已安排整体搬迁的村,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要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降低搬迁成本。2007年全县力争实现下山脱贫2000人,其中4个欠发达乡镇1000人。
六、深入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特色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加强对专业大户、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主体和现代农业的带头人。以低收入农户1户1人就业为目标,对有非农就业意愿和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行免费培训,并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67万人以上,其中培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0.25万人以上。
七、努力促进低收入农户转移就业。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用工。对吸纳本县范围内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的工商企业,3年内按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城镇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同等收费优惠政策,优惠期满后酌情予以补贴。对无能力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收入农户,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和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大力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如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环境保洁、社区服务等),并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支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对低收入农户自主创办个体工商企业,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确认,按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下岗职工创业同等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个人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鼓励各金融机构为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贷款。
八、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应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同比例增长机制,巩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用3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提高到100元以上,2007年每人每月补差不低于50元,2008年不低于75元,2009年达到100元。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特殊照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对低收入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费用部分,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改进和完善医疗救助方式,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低收入农户及时提供医疗救助。
九、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8000亩土地整理任务,在建设好4000亩标准农田的基础上,力争完成建设用地复垦300亩。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选择1-2个中心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复垦试点。对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可安排一定数量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有偿选位等方式安排给本村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建房或在征为国有后以公开方式进行出让,所得收益用于该试点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发展。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继续抓好 “千库保安”和“万里清水河道”等水利建设项目,加大力度抓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继续加强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完成通村公路路基改造147公里,路面硬化171.8公里。加大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力度。
十、积极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开展县域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2007年完成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加快村庄整治步伐,在原有村庄整治预算安排1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追加50万元用于整治村建设、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等工作。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60%以上。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作。2007年创建新农村示范村3个、环境整治村23个,完成第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任务。
十一、努力构建扶贫帮困新机制。根据“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工作,全面构建“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突出进村入户,注重分类指导,实现抓低促面,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每户帮扶现金不少于1000元,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500元,一般干部不少于300元,并帮助帮扶对象落实一条致富门路,提供不少于1000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县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低收入农户信贷贴息。进一步深入开展“六个双百”和“三联系”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
十二、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适时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继续实施并完善“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制度,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机制。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财政、金融部门要研究制度并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贴息和优惠利率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十三、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按照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和配套性政策,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平安村(社区)、文明村(社区)、“村务公开和主民管理规范化村”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十四、切实加强党对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三农”工作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新农村建设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县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上。在做好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07~2009年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具体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对新农村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