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松阳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试行)》已经中国共产党松阳县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
2006年12月31日
中国共产党松阳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代表活动制度(试行)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更好地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共产党松阳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宽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与党内事务特别是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渠道,落实党代表对党内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代表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的要求,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充分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号召力。
2、坚持服务中心原则。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党代会和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真心联系党员群众,经常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正确反映党员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坚持讲求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并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措施。
5、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员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得参与和支持非组织活动;带头贯彻执行党代会的决定和县委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对于涉及党的机密问题以及县委要求保密的问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
二、代表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县党代会的决议和县委的决定,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收集本选举单位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县委或有关党组织反映。
3、对党的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和有关党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在全县性、区域性的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做好对党员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各项重大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5、对县委和所在乡镇或选举单位党组织在制定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代表活动形式
1、组织视察。以代表活动组为单位,每年组织1—2次对本乡镇、县直部门落实县委部署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展专题调研。各代表活动组每年应确定1—2个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课题,组织代表开展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党代表个人也可针对重大事项主动进行调研。
3、列席县委全委会。县委召开全委会时,由县委常委会根据议题需要,作出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会议的决定。每次列席的党代表一般为10名左右。党代表在列席会议时可以提出建议意见,但不参加各项议题的表决。列席会议的党代表名单由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会同各代表活动组确定。县委召开其他重要会议时,视情邀请部分党代表参加。
4、提出建议书。党代表对贯彻执行县党代会有关决议、决定情况,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向县委、乡镇党委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书。
5、建立县委常委定期分片接待代表日制度。每位县委常委以片为单位,每半年一次接待一个片的党代表,听取代表对县委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接待时视情请有关县委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
6、建立党代表与选举单位党员联系制度。每位党代表应按照代表职责,经常同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保持沟通联系,重点联系本选举单位的业务骨干、致富带头人和困难党员群众,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
四、代表活动的组织领导
1、建立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党代会闭会期间开展党代表活动的有关事宜。主要职责是:提出县党代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党代表的日常联系沟通,协助做好党代表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党代表通报县委重要决策的内容,收集党代表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受理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提出的建议书,接待党代表的来信来访,并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通报代表活动情况。
2、建立代表活动组。以大会期间各代表团的代表小组为单位,建立代表活动组。代表活动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3名,联络员1名。组长、副组长由各代表小组在大会期间推选产生,机关代表活动组的联络员由各代表活动组组长所在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乡镇代表活动组的联络员由各代表活动组组长所在乡镇的组织委员担任。党代表活动以代表活动组为单位进行,代表必须凭党代表大会代表证开展活动。代表活动组开展活动,应提前7天向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报告备案。各代表活动组组织党代表活动情况,每年汇总一次,报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3、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联络员的具体职责是:负责与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牵头落实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协助组长、副组长制订代表活动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征求收集党代表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呈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提出的建议书,接待党代表来信来访;做好本代表活动组党代表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情况,探讨问题,推进工作。
4、建立代表建议书督查反馈制度。各代表活动组联络员或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具体受理代表建议书。对党代表提出的建议书,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并落实具体承办的部门和人员,一般应在承接后两个月内按要求答复代表;如情况复杂,不能在两个月内办理答复的,应向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不得超过一个月。对党代表提出的建议事项,能在短期内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向党代表如实说明情况。
5、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乡(镇)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组织党代表的活动。
附:中共松阳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建议书
附件:
中共松阳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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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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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代表
活 动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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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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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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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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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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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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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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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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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
2、一事一件,写不下可另附纸。
3、建议书可递交各代表活动组联络员或直接送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4、“处理意见”由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或代表活动组提出,“办理情况”栏由具体承办单位党组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