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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2006〕10号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改革成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机制新体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加快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平安松阳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松阳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更快更好地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农村综合改革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进行的改革,既涉及农村上层建筑领域,又涉及农村经济社会领域,是从更深层次上对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的探索和创新,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薄弱环节,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更快更好地推动生态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

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界定乡镇政府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职能。

二是按照“精减、统一、效能”原则,根据形势的需要、工作职能的变化、乡镇规模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整合资源,规范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三是采取党政领导交叉任职的办法,精减乡镇领导职数,分类合理确定乡镇领导职数。

四是切实做好乡镇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通过提前退休一批、鼓励自谋职业一批、转岗任职一批、部门消化一批、轮岗学习培训一批等途径和渠道,切实做好乡镇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平稳完成。

2.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增强政府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职能,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制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争取并确保省里通过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形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完善布局调整规划,争取2010年基本实现高中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目标。

三是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基本普及农村十五年教育,农村中小学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四是切实保证公用经费,使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步达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除学校收取的杂费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予以保证。切实把教师待遇按国家规定范围不低于公务员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财政保障度。

五是全面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到欠发达乡镇任教。凡晋升高级教师的城区学校教师,都应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

3.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支出,确保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乡镇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初步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财政制度。

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责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

二是分类指导,完善体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和财政收支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对经济强乡镇实行财政体制管理,对其他乡镇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乡镇采取“乡财乡用县管”办法。

三是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努力做到“三个”确保,促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

四是乡镇政府要做到增收节支,科学理财,确保收支平衡。实行“核定收入基数、超收分成”、“年度考核和收支平衡挂钩”、“消化赤字与奖励挂钩”等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4.化解乡镇债务

化解乡镇债务的主要目标: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增强乡镇政府的财政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防范和化解乡镇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树立政府信用。争取用5时间,基本化解2005年底前的乡镇债务。

化解乡镇债务的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的行为,从源头防止新乡镇债务发生。健全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把资金来源审核关。

二是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乡镇政府历史债务。

三是健全化解乡镇债务各项制度。将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和乡镇领导干部离任债务责任审计制度,将乡镇债务纳入乡镇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

5.确保村级组织运转

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目标:

全面取消村提留,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精简村干部职数,压缩非生产性开支,降低村级组织运行成本,化解村级债务,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村级正常运转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任务:

一是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非生产性开支,鼓励村支部书记参与竞选村委会主任或兼任村经济合作组织法人代表,提倡村两委交叉任职,降低村级组织运行成本。

二是统筹协调建立规范的省市县各级补助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扶持办法,建立健全村主要干部报酬保障、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是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和村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

四是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管理,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是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民主化。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村级组织运转制度保障。全面取消村集体提留,村集体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筹资筹劳,通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行“一事一议”办法。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总体时间安排从2006年6月份开始到2006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时间6月底前后。主要工作,一是传达学习省、市有关农村综合改革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建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各个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三是调研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化解乡镇债务、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等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时间10月底前后。主要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员大会;二是组织实施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三是制定出台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化解乡镇债务、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等工作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检查验收,时间12月底前。主要工作 ,一是对农村改革综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对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和提高,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和形成五个配套文件,做好材料的上报工作;三是收集整理工作材料,做好档案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各个领域,触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政策性、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情况复杂,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是当前一个时期全县的中心工作。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和一个综合办公室,由相关的县委副书记、常委和副县长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农村其它各项改革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与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关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综合配套,牢牢把握改革的方向和大局。要正确理解和全面执行各项改革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争取最广大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3、明确要求,严格纪律。在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单位与个人,纪检、组织、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12日

 
 
 
 
 
    
    
    
    
    
    
主题词: 农村工作 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
  发: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6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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