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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2006〕1号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把进一步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现就进一步治理和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比过去有了较大改善,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善于全面把握发展规律,对“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认识不深不透;不善于正确执行政策,不能有效地结合实际执行政策,机械教条,不能灵活运用,卡死的办法多,搞活的办法少;不善于用发展思路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操作到位的能力欠缺;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老经验解决新矛盾;大局意识不强,权力部门化,对党委、政府加快发展的政策规定,有利的就执行,没利的就不执行,甚至截留政策,折扣政策,应付了事;缺乏效率观念,拖拖拉拉,反应迟钝,办事效率低下;作风不正,办事不公,为政不廉,对工作缺乏热情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破坏了投资环境,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开放、抓机遇、抓发展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支持就是工作、帮扶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发展就是目地、富民就是标准”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县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切实取得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方式,全面发动,突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服务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通过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全局意识、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改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行政策的水平明显提高,努力营造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确保经济发展环境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外来投资者满意,全力打造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新优势,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工作措施和主要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要求。在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联系实际开展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县上下进一步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体意识,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和不抓环境治理就是失职、抓不好环境治理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形成“经济工作先于一切,投资环境重于一切”的共识,让“你投资我欢迎,你创业我支持,你赚钱我发展”成为工作准则,为深入开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报道软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动员全社会参与软环境建设,形成“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保护软环境,人人创造软环境”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要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反典型的报道力度,对好的典型公开表彰和宣传,对典型案件和“害群之马”公开曝光,大力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
   (二)抓好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发展环境。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既是一项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易于反复和回潮,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进行整治,使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和优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一项硬指标,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006年全县治理软环境的重点是开展“亲商、安商、帮商、富商”活动,具体工作由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企业开工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建立项目建设领导负责制、重点工程无障碍施工制度,健全企业服务月活动制度、企业付费登记制度、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公务活动守纪回执制度等制度,不断创新软环境建设的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软环境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投诉受理、考核评议等机制,不断强化软环境建设的监督。
  ( 四)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典型案件查处。在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有举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果的原则,鼓励和欢迎群众举报,凡举报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要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以及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组织处理。同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属垂直部门管理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由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办公室建议所在单位予以辞退;对负主要责任的单位领导,由县委、县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调离或免职。对损害软环境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坚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单位主要领导要通过电视媒体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对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保证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抓出成效
    深入开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大局,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协调,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县上下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合唱,推动我县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加强对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拨出专项经费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与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软环境建设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投诉受理、效能监察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软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软环境建设负总责,并确定专人专管或兼管这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软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责任目标。在工作中,凡是有利于大局和整体的事情,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事情,都要不讲条件、不讲代价地积极推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在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的同时,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搞好沟通与衔接。凡是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各有关单位都要主动联系、协调,多商量多配合,争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推进器”和“加油站”。县纪委监察局作为全县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自觉接受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6年4月19日

    

 
 
 
 
 
    
    
    
    
    
    
主题词: 经济建设 优化环境 实施意见
  发: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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