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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松干通〔2008〕5号
关于提议潘爱华等同志享受主任科员待遇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研究,县委提议:
潘爱华同志享受松阳县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科员待遇;
徐麦香同志享受松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任科员待遇;
钟金标同志享受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主任科员待遇;
徐 生同志享受松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任科员待遇;
毛仙芳同志享受松阳县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待遇;
潘法侬同志享受松阳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待遇。
潘菊香同志享受松阳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待遇;
以上同志享受主任科员待遇时间从2008年1月起执行。
请按规定办理。
中共松阳县委
2008年5月16日
2008年5月16日
主题词:
干部 任免 通知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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