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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干通
(
通知
)
松干通〔2007〕42号
关于提议李慧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党组:
县委提议:
李慧亮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试用期一年);
蔡丽华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松阳县委
2007年12月20日
主题词:
干部 任免 通知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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