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民乡委员会:
县委提议:
叶 凌同志为松阳县安民乡人大副主席人选;
彭俊根同志为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人选;
蓝 君同志为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人选。
彭俊根同志不再担任松阳县安民乡人大副主席职务;
何昌标同志不再担任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王 芳同志不再担任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松阳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