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松阳县门户网站 > 网上办事 > 人劳社保 > 行政审批
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事程序
2005-09-01


    1、保险基金收缴程序。每月4号前业务股按收缴清单和单位上报的保险人员变动情况,开好托收单送交出纳→出纳在5日前及时送交各单位开户银行,做好收缴工作→对未及时缴纳保险基金的单位,业务人员当月就要做好催缴工作,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财务股每月10日前根据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表将单位代发金额开好托收单,办好托收。(对超过两个月未上交代发金额的单位,及时通知行政股,从第三个月起暂停办理代发业务)

    2、新参保人员的手续办理。企业新招人员参加保险,凭招工通知单、身份证、照片等证件;个体私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凭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在业务股办理手续→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档案和保险手册,同时登记入户。手续齐全,业务股必须当天办理完毕。

    3、保险关系转移、终止的办理。职工保险关系在本县内转移的,由业务股凭单位出具的调动介绍信和养老保险手册,按浙劳险(98)48号文件规定,当天办理完毕;跨县(市)转移的,按人事劳动局调动介绍信和养老保险手册等证件,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出手续。职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需凭单位的书面证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即时办理。

    4、离退休证的办理。由业务股根据企业提供的离退休人员的档案、身份证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在收到人劳社保局的批文后2天办理好发证工作。

    5、养老金发放变更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需变动,业务股要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行政股→行政股及时、准确地修改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在本县居住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松阳工商银行代发→行政股根据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核定表,变更的各种通知单,于每月5日前将养老金发放表、银行代发清单一式二份打印好,同时拷贝计算机软盘送往工行;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退休金由行政股直接填好邮汇单,由出纳在每月7日前汇出。

    6、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工作办理。业务股根据企业上报的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填写死亡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送交出纳和行政股→出纳凭死亡证明书和通知书按规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行政股凭死亡通知,从死亡之次月起停发其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意见征集]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后台管理]
浙ICP备06037381号
主办: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