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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事制度
2005-09-01


办事机构

公务员管理科

办事程序

调出单位填报商调表(异地调入由当地人事部门发函到我局)——接收单位填报增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承办科室提出审核意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调动手续。

需交材料

商调表、户口薄、结婚证、增员计划审批表等。

办事时效

一般每月研究一次,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动手续。

办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有关政策。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承 办 人

叶永友

 

8063903

责 任 人

叶永友

 

80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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