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公务员管理科
办事程序
调出单位填报商调表(异地调入由当地人事部门发函到我局)——接收单位填报增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承办科室提出审核意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调动手续。
需交材料
商调表、户口薄、结婚证、增员计划审批表等。
办事时效
一般每月研究一次,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动手续。
办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有关政策。
收费标准
免
收费依据
承 办 人
叶永友
电 话
8063903
责 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