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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平安松阳建设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松政办发[2008]113号
索引号: 77070942-X-02-2008-6034  生成时间:2008-07-2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委〔2005〕8号),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浙平安〔2007〕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84号)精神,以及县委建设“平安松阳”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对2008年度平安松阳建设中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平安松阳建设中有关应急管理工作内容

(一)开展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要求48个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编制乡镇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及其电子文档需在91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编印200份交县政府应急办统一发放。《操作手册》应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事件分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应急机动队、救援机动队名单、监测预警网络、物资储备和装备情况、应急工作联络人员名单等内容。

(二)按照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要在91日前建立充实“一网四库”,即应急工作联络网、预案法规数据库、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库、应急专家数据库和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一是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构,理顺应急信息报送渠道,衔接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和预防与处置之间工作联络方式,保证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能够快速集结,形成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充实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覆盖领域不断扩大,相关单位按上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建立本单位预案法规数据库。三是相关单位要建立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库,同时合理选择储备方式,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征集调用机制和综合管理指挥调度系统,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四是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五是在抢险救灾方面,形成以公安干警、武警和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抢险、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业、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综合能力强、精干实用的应急救援力量,相关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建立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乡镇、教育和涉工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和安全企业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四进”工作,要求各单位在930日前牵头完成基层组织和单位(主要指行政村、社区、学校、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制作的《操作手册》要便于相互联络,可操作性强,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演练方式进一步完善《操作手册》;“一网四库”是《操作手册》重要组成部分,除预案法规数据库外,“一网四库”其他内容都要在《操作手册》中体现;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四进”工作,行政村、社区、学校、规模以上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需交县政府应急办备案。未按照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未建立“一网四库”及未开展应急管理“四进”工作的,县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他事项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务必抓紧部署,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林军明,联系电话:8068028,传真:8064744,电子信箱:syyjb001@163.com)。

 

 

 

二ΟΟ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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