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SZDGCJS2008-007号
一、招标方 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松阳县西屏镇环城南路交通设施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投资 ,已落实。经松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丽水市经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松阳县西屏镇环城南路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工程造价约:90万元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具有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四、报名时间:2008 年7月16日至2008 年7月23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件或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36号)报名;
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及任职聘书、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预中标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公章):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丽水市经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西屏镇公园路9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陈国汉 联 系人:陈伟、朱海军
电 话:13967087518 联系电话:0578-2151491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盖章):
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联系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578- 807801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