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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8-07-03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08]6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古市镇松州路中段沿街、松州路迁建安置区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元/m2)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松州路中段沿街

113.1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详见

建设局

规划

设计

条件

2

松州路中段沿街

111.8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3

松州路中段沿街

100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4

松州路中段沿街

100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5

松州路中段沿街

114.4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6

松州路中段沿街

128.8

商服

住宅

40

70

1490

5

7

松州路迁建安置区内

134.4

住宅

70

948

5

8

松州路迁建安置区内

133

住宅

70

948

5

9

松州路迁建安置区内

133

住宅

70

948

5

10

松州路迁建安置区内

126

住宅

70

948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7月21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36号)和古市国土所(古市镇广场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资料费1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21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和古市国土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下午 4: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7月23日上午10:00时在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古市国土所

联系电话:8078016、8086073     联 系 人: 潘献伟、陈玉珺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古市管理所

开 户 行:松阳县工商银行、松阳县农业银行古市分理处

    户:1210271029064001302、83530104000182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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