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08]3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松阳县象溪镇工业园区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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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总用地面积(㎡) |
出让合同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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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生活办公楼占总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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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溪镇工业园区1号地块 |
10107 |
10107 |
1.0~1.2 |
40~60% |
16~25% |
≤7% |
工业 |
50 |
132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持有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创办纺织服装鞋帽制造行业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22日至2008年6月17日17:00时,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 3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1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26日至2008年 6月17日17:00时,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08年6月1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36号);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6日8:30时至2008年6月19日17: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8078016、8078011
联 系 人:潘献伟、杨灵艳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 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