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松阳县新处乡外石塘畈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经县招管办核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松阳县新处乡坳后村、外石塘村、竹坌庄村、朱山村、庄后村5个行政村
2、建设单位: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建设规模:项目区土地整理面积5256.6亩,经测量设计,建设机耕道路14条,合计12.36km,小桥涵(5米以上)10座,灌渠11处8.21km,渡槽(50米以上)7座。工程预算投资约625万元,分三个合同段,各合同段工期均为120天。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具备丽水市内市政、交通、水建、建筑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丽水市内市政、交通、水建、建筑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没有在建工程或中标项目。
三、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作手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四、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26日——2007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报名),投标企业可报价三个合同段,但一个企业只许中一个合同段。如遇同一企业中二个或二个以上合同段可由该施工企业抽签确定一个合同段,其余标段名次顺延。如遇几个投标企业分数相同,则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企业,如报价最低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的,先按交标前后顺序抽取顺序号,再由业主抽取中标号,最后各投标企业按顺序号抽签决定中标企业。
五、报名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科(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六、招标文件售价:一、二、三标段共计1000元。(售后恕不退还)
七、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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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张志军 兰根成
联系电话:8078015 8078013 |
招标人: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纪定秋
联系电话:8064355 8060656
联系人:余志仙 |
公告发出时间: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