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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关于举办电(气)焊工、电工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2008-06-06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便持证人员就近培训,节省参培人员的培训费用,经市安监局同意,在我县举办电(气)焊工和电工取证培训班各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培训对象

1、拟从事电(气)焊工和电工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2、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已超过复审期或证件已失效的人员。

  • 二、 培训时间

1、电(气)焊工培训班:2008年6月13至6月20日;

2、电工培训班:2008年6月24至7月1日。

三、培训地点

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松阳县西屏镇白露岭28号。

四、培训费用

每位参培人员需交培训资料费500元,食宿自理。

五、有关事宜

1、需带材料:①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②一寸、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③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或学校证明。

2、报名时间:电(气)焊工培训班于2008年6月12日前报名;电工培训班于2008年6月23日前报名。

3、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安监局窗口,电话:8065129;县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二楼(电影院对面),电话: 8072958。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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