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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公告
2008-06-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精神和省、市、县文明委工作要求,决定在今年6-7月份开展全县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对全县首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现将全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松阳县道德模范设立“全县助人为乐模范”、“全县见义勇为模范”、“全县诚实守信模范”、“全县敬业奉献模范”、“全县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1人,另设立全县道德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提名奖各2名。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如确实条件不充分,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掌握。
  二、评选标准
  全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的基本标准是:凡具有松阳县户籍或在松阳生活、工作满三周年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全县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全县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县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全县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全县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参选对象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角逐。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严掌握。
  三、组织领导
  1.县文明委作为活动主办单位领导全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政法委、县工商局为活动具体承办单位。成立“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宣传发动、群众推荐、评审把关、媒体公示候选人、组织投票、公布评选结果等工作的领导。并设立“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2.由组委会成立“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投票评选。
  3.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投票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8日)。由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政法委、县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县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进行部署;县政府网站、《新松阳》采编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要做好对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
  2. 提名推荐阶段(6月9-18日)。提名推荐分为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类,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推荐或写信推荐直接向组委会提名推荐人选。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每个乡镇和部门至少推荐2名人选,类别不限。推荐材料应加盖公章。无论何种方式,都应于6月18日之前,填写好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以下真实、精练、感人的事迹材料,分类别进行报送,其中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评选统一报送到团县委、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评选统一报送到县政法委、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评选统一报送到县工商局、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评选统一报送到县总工会、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评选统一报送到县妇联。
  3.评审把关阶段(6月19-24日)。各承办单位在整理收集各自相关类型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材料后,在整理文字材料和核对材料真实性后,各自推选出5-10名初步候选人,同时就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依法纳税、反邪教工作和综治工作分别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由承办单位联席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15名,并对候选人予以编号。
  4.媒体公示候选人阶段(6月25日-7月1日)。正式候选人在县政府网站、《新松阳》、县广播电视台上进行公示,群众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通过直接拨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写信等方式进行监督。群众监督电话:8062259,邮箱:syxwmb@163.com,邮件地址:松阳县文明办,邮编:323400。
  5.组织投票阶段(7月2-9日)。投票分成群众投票和评委评议两部分组成。
  群众投票部分,采用两种途径进行,一是报纸投票的方式。届时县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将在《新松阳》上对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刊登,群众可从报纸上剪下选票填写完毕后统一邮寄到县文明办。二是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上开设“松阳县道德模范评选”专栏,组织广大网民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7月9日。
  评委评议部分,由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直接交由评选委员会投票。
  由组委会按事先确定的评选规则将3项投票支持率折算汇总,排名确定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和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人选,经县文明委同意后报县委最终研究决定。
  6.公布评选结果阶段(7月20日前)。由组委会统一在《新松阳》、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7.总结、宣传、提升阶段(7月下旬至9月)。由新闻媒体专门开设栏目,对道德模范评选对象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报道,承办单位要就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为下次评选提供经验。
  8.颁奖阶段(9月20日)。于9月20日对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颁奖。
  特此公告

 

 


 

松阳县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委会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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