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转任新的重要岗位的2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08年2月23日起至2008年2月2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12380 电子信箱:lsgbjd@mail.lsptt.zj.cn 邮编:32300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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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学历 |
现 任 职 务 |
拟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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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 |
男 |
汉族 |
1960.11 |
浙江
庆元 |
1977.08 |
1984.12 |
在职大学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
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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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必清 |
男 |
汉族 |
1957.05 |
浙江
缙云 |
1974.05 |
1979.05 |
在职大学 |
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室主任(副处级) |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