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会的会议纪要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录用初中、小学、乡镇幼儿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对象与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教师基本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2、中小学教师为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专科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幼儿教师为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应届幼师毕业生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考学科应是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 招考计划
初中语文3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科学2人,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3人,中小学音乐3人,中小学美术3人,中小学体育3人,中小学计算机1人,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0人。
三、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于2007年7月2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还须交验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2007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招考计划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如因报名不足等原因,视具体情况对个别学科招考名额可作适当调整。
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交验相应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2、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分面试和说课两方面,满分100分,其中面试50分,说课50分,合计以50%计入总分。7 月11日—13日,在松阳县绿洲实验学校进行。(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公布)
3、笔试。根据实践考核成绩和附加分之和按招考学科计划5人以上(含5人)1:2,5人以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教育教学理论、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闭卷形式,满分150分,以50%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实践考核和笔试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4、体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实践考核50%+笔试50%+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附加分
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称号加3分(只能计加一次)。
五、考核录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本次招考的录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试用期1年。并按照“面向农村,优生优配”原则进行分配。
松 阳 县 教 育 局
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