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文秘人员(1名)
[工作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发布时间]2006-10-18 [有效期]7天
[年龄要求]18至35岁 [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工作性质]全职 [薪酬待遇]面议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大专以上文化。
(三)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方式
对自愿报名的人员进行计算机和申论文考核,择优录取。聘用后食宿自理,试用期为3个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8—25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主楼13楼1335室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2091870、2091879
传真:2091874
联系人:办公室
单位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主楼十三楼1335室
邮政编码: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