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行政中心已正式交付使用。经研究决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部分市直单位(名单附后)将于2006年9月21日至30日陆续迁入行政中心(花园路1号),10月8日起在行政中心办公。为方便群众办事,市行政审批中心于2006年10月1-2日搬迁。搬迁过程中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8日
迁入行政中心单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农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610办公室、市委党史室(市方志办)、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市关工委、市老龄委、市社联、市文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人劳社保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旅游局、市侨台办、市移民办、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文广出版局、市外贸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革、市民盟、市民建、市民进、市农工党、市九三学社、市红十字会,浙报丽水分社,浙江广电集团驻丽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