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市直各单位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条件
岗位:丽水市委办公室综合处工作人员2名(可任副处长、副主任科员或科员,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缺额)。
条件:(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广的知识面,了解经济工作;(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科级职务以下;(4)二年以上市、县机关综合文字工作经历;(5)3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6)中共党员;(7)市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8)身体健康。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考选调的程序为:(1)发布选调通知;(2)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确定考察对象;(6)公示;(7)体检;(8)组织考察;(9)试用;(10)研究确定;(11)办理调动手续。
招考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办组织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算,根据综合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示后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达标的按综合成绩另行递补)。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室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对拟调人选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经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正式调入。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调报名分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两种形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填写《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组织推荐须在报名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撰写或执笔者的文稿5篇左右。有1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方可进入选调程序。
现场报名时间:2006年6月2日至6月9日(非工作日期间不受理),地点: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处(市委大院205室)。
传真报名时间:截至2006年6月9日,地址:丽水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处。联系电话:2106220、2133817,传真:2106220、2110906。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