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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慈善总会自2005年10月开始筹建,2006年5月31日成立。成立时,有团体创始会员88个,个人创始会员73人,理事会会理事41人。

 

本会宗旨:

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和组织各界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扶持困难群体,在社会保障中发挥补充作用,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业务范围:

(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创始基金以及各类慈善基金;接收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台港澳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县民政局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三)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抚慰救灾勇士,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

(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协助政府发展公益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五)交流合作。开展同国内外社会慈善组织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士联系,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多内容的交流与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

(六)其他工作。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协调统筹本县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松阳县慈善总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松阳县慈善总会章程》、《松阳县慈善总会创始基金章程》和《松阳县慈善总会资金募集办法》、《松阳县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松阳县慈善救助金发放办法》、《松阳县慈善总会义工招募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松阳县慈善总在扶贫帮困、赈灾,配合政府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松阳慈善事业的发展,已成为松阳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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