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香榧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计划2009年发展香榧基地2000亩,并分类实施奖励:对新开发建设的香榧基地,每块有效面积在5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50元;在干水果、茶叶等林地套种的,每块有效面积在1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元;鼓励使用容器苗造林,对使用容器苗造林,在原奖励基础上每亩再奖励30元。同时,给予有关乡镇政府每亩10元的组织实施费,给予技术指导单位每亩10元的技术辅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