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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三都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2-29 15:29 来源:松阳县三都乡人民政府 作者:吴珠美 点击数:

各行政村:

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

地址:松阳县三都乡杨家堂村岙头亭点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拟实施地址为丽水市松阳县三都乡杨家堂村岙头亭点位,距离丁旺山1.3公里,距离杨家堂1.6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本次停车场规划面积为4177平方米,规划7个停车分区,合计停车位92个,其中含小型停车位89个,大巴车停车位3个。

1.主要内容:规划面积4177平方米,对停车区块进行植草砖铺装。配套生态公厕提升、售卖亭、候车厅等。

2.预算总目标:100万元。

3.阶段性目标情况:2025年年内完成停车场土地征收及平整。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背景:杨家堂村旅游热度节节攀升,周末和节假日游客量剧增,岙头亭和村内停车位无法满足停车需求。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据不完全统计,杨家堂村周末流量超过400辆车,极易造成交通拥堵问题。拓宽岙头亭停车场能有效减轻交通拥堵问题,提升游客的乡村旅游体验感。此外,该项目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保障村民的正常通行,是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和必然要求,符合群众根本利益。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使群众生产生活通行更加便捷,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项目内容适当且必要。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配套措施论证严谨周密;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我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依据充分。项目前期的立项、审批、资金筹集、设计、预算等相关程序确保到位,项目的实施安全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可行、合理。

三、实施条件

1.人员条件:三都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松阳县三都乡全域旅游换乘体系-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由三都乡党委委员牵头,组织乡党建统领办公室筹办,并与乡综合信息指挥室、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乡经济生态办公室等共同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推进。

2.资金条件:经初步估算,该项目资金投入总额约为100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补助。

3.其他条件:该项目沿地势布线,不需占用耕地,生态环境影响小,现场实施条件成熟。

四、主要结论

1.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社会发展和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片区产业发展。

2.本项目建设成本适宜,实施过程对周围环境、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小,建成后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该项目的实施在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范围内,实施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具有迫切性和实效性,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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