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26-1010524928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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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6-04-03 | |
| 文号: | 松政办发〔2026〕1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1-2026-0004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
本通知自2026年4月3日起施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章)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