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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25-10104442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信息公开中心 成文日期: 2025-12-12
文号: 松政通〔2025〕2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0-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25〕22号

时间: 2025-12-15 15:58 来源: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叶倩雯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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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col/col1229360663/art/2025/art_f836fd3bc8484452bf90caf0be85b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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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我县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2836.81公顷,分布于16个乡镇及3个街道。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置。

四、本通告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2.松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统计表.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松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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