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丽水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集约建设、集中运维、集成利用”原则,进一步加强运维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分步分类规范有序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运维改革。强化项目、应用、数据、人员等资源统筹,推进应用统一运维,数据统一管理,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信息化项目源头管理,控制运维成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打通数据壁垒,强化信息安全监管,提升数字政府运行效能和安全水平。
到2027年底,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人员编制精简、运维经费压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二、改革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以下简称涉改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企业)使用县级财政资金保障的业务应用系统、门户网站、数据链路、安全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运维项目(不含涉密项目和上级统采分签项目)。
县内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垂直管理机构使用县级财政资金保障的运维项目,参照本方案实施。
三、改革措施
(一) 强化职能统筹,厘清权责边界
1.县府办(数据局)统筹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服务的监督、指导工作。
2.涉改单位的相关政务信息系统运维职能、预算统一划转至县府办(数据局)。进一步加强县府办(数据局)下属县人工智能发展中心干部队伍力量,统筹涉改单位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包括运维项目资金申请、采购实施、软硬件运维、数据技术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绩效管理、运维服务商管理等;负责涉改单位小微业务需求转化、问题修复、功能优化、性能提升等政务信息系统微迭代工作。
3.涉改单位强化本单位(行业)信息化管理职能,负责信息化综合管理、需求研提、行业指导等,具体包括信息化规划、公共数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新增信息化项目建设、宣传培训、使用人员和安全管理(谁应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以及开展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应用和推广,全过程参与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日常运维。明确内设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协调。
(二)聚焦服务事项,建立标准规范
1.涉改单位在不划转软硬件资产的情况下,将相关软件代码、数据库文件、环境配置文件等技术文档移交县人工智能发展中心,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涉改单位。
2.县人工智能发展中心建立技术团队,做好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对移交的政务信息系统开展集约运维;对政务云资源、安全服务、公共数据运维等共性运维项目,开展带量集中采购;会同涉改单位对运维服务商开展质量跟踪;建立会商联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就日常运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新建信息化项目。确需新建的,涉改单位应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预期成效,并负责梳理提出相关项目需求、做好项目申报、采购、实施、进度管理等工作。新建政务信息系统验收完成并达到集约运维交付标准的,应在免费运维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交接。由涉改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府办(数据局)审核确认后纳入集约运维范围。
(三)建强人才队伍,完善运维机制
1.加强全县信息化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信息化专业干部队伍。对县府办(数据局)下属县人工智能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在高级岗位聘任等方面按规定给予适当倾斜。
2.建立健全运维服务商人员培训、评价、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安全规范、平台操作等方面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运维服务商绩效管理,县府办(数据局)会同有关涉改单位对运维服务商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四、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一次规划、全面开展”的总体要求,原则上在2027年底前全部改革到位,有特殊情形的“一事一议”。
县府办(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协调推进集约运维改革和运维事项交接、技术服务衔接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县级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改革保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县委编办负责相关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相关调剂人员的手续办理,并对县府办(数据局)下属县人工智能发展中心在高级职称比例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涉改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保障和划转工作。
各涉改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按照改革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会同县府办(数据局)做好应用交接、运维职能划转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稳慎有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