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黄华、林古生同志记个人嘉奖的决定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5-1010439790 发布机构: 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0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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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黄华、林古生同志记个人嘉奖。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其临危不惧、勇敢无畏的可贵精神,学习其舍己为人、勇担社会责任的优秀品质,进一步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黄 华 松阳县西屏街道周坌村村民

林古生 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居民,松阳县蓝天救援队

志愿队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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