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宣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会前,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
会议邀请金道律师事务所郭天奇律师进行专题授课。课程结合法律条文与基层实践,紧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中的核心问题,重点围绕“成员身份界定、组织决策程序、资产收益分配、扶持合作规范”四大关键环节,针对各环节易引发纠纷的高频事项作风险提示,为依法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保障农民集体权益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依法依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松阳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