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2025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3252800266461XM/2026-1010480221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5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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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核心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全面推进住建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法治住建建设和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立足职能、聚焦重点,细化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围绕政策发布、重点工作、民生服务、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累计公开住建领域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政务平台公开132条信息,“掌上松阳”平台发布32条信息,“丽水市建设局”网站发布44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健全依法依规答复机制,优化申请办理流程,精准对接群众、企业信息公开申请需求,严格把控答复时限和答复质量,做到依法合规、严谨细致、高效便民,有效化解各类公开诉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信件11件,均已完成答复,政务直通车平台回应网民8起咨询件,涉及市政设施、建筑工程等内容,均按照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规范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动态调整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归档全链条管理,杜绝错漏公开、违规公开、逾期公开等问题,筑牢信息公开安全底线。本年度未发生信息泄露、违规公开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优化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官方平台,持续优化公开栏目设置、页面布局和检索功能,梳理完善公开目录,精简公开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和传播覆盖面,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本年度公开平台正常运行率100%。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完善

压实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督导和自查整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整改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夯实工作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配强工作队伍。优化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务公开人员配置,明确信息撰写与审核发布责任分工,由下属单位负责具体公开信息的撰写工作,局机关承担审核发布职责,确保各项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相关制度,重点细化污水治理、招投标等核心业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二)优化公开平台,拓宽传播渠道

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平台,提升住建领域政务信息传播覆盖面和便捷性。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核心平台功能。优化政府网站住建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细化“市政建设”“住房保障”“政策文件及解读”等栏目,完善检索、分类导航功能,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分类科学、查找便捷。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审批信息自动同步公开,提升网站服务效能。二是完善线下公开渠道。规范设置单位公开栏,聚焦住建领域高频关切事项,定期更新相关政策、燃气安全须知等内容,确保信息直观可及、及时准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民性和覆盖面。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聚焦住建领域申请特点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畅通申请渠道。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渠道,重点明确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物业维修资金等高频申请事项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确保流程规范、高效。二是强化办理质量。建立“办公室+业务科室”协调机制,对涉及复杂疑难申请件,组织相关科室联合研判,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答复口径,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全面。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对依申请公开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定期梳理办理情况,确保按期办结。本年度收到的11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3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群众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升,存在重业务办理、轻信息公开的现象,对工程建设项目后续进展、政策实施成效等信息的主动公开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2.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住建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细致,如对一些政策举措的解读不够深入,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3.公开形式的创新性不足,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有待加强,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住建领域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提升,线上互动回应的及时性仍需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公开责任嵌入工程建设、住房保障等核心业务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深化住建领域重点公开。及时优化调整公开栏目,进一步聚焦群众关切领域,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政策实施成效等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用性。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案例分析等更多元化的解读形式,让群众真正看懂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优化提升公开平台。持续完善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分类体系,持续提升公开信息的精准度、可读性与实用性;加强平台内容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9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