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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松政通〔2026〕第2号)

时间:2026-05-06 15:16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松阳县人民政府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警报试鸣的通知》(浙融办发〔2026〕18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定于5月12日在县城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象溪镇、玉岩镇范围内试鸣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6年5月12日10:00-10:14。其中, 10:00-10:03为防灾警报;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由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利用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象溪镇、玉岩镇所在地的警报设备进行试鸣。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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