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管理工作,加快“无证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退出,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根据《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浙金管〔2024〕9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开展了市内“无证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排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后的“无证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公示期:2026.5.7-2026.5.13
联系电话:0578-8811961
“无证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定结果 |
1 | 松阳县兴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无证机构 |
松阳县国资和金融发展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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