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5-07-06 09:31:30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1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将其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强党性的高度出发,深刻把握整改工作的政治意义、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县委的部署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党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直面问题、检视不足,以强烈的紧迫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决整改、彻底纠偏,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4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正在整改2个。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7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3.39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枫桥经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干部“上讲堂”,并鼓励干部线下自学。整改期间,共召开各类学习15次。

(二)强化矫正对象管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存在问题、风险点进行剖析,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同时加强日常信息化核查。要求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自查、互查,对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矫正局联动政工科,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8次,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同时加强与公安沟通协作,对疑似存在未假外出情况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核查。

(三)强化异常预警信息核查。对矫正对象异常预警信息核查不及时的,立即开展专题剖析会,进行自我批评与批评,研究预警信息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同时明确各司法所和指挥中心日常信息化核查要求,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制度。

(四)补齐教育帮扶工作短板。组织召开由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培训部署会,邀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责。加强与十里坪戒毒所合作,组织68名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十里坪戒毒所开展警示正行教育,提升教育帮扶质量。组织3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历技能双提升”。

二、关于“高质量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符合松阳实际的《松阳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松阳县2025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行为。会同县综合执法办组织各执法单位、乡镇(街道)执法队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专题培训会。对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录入不到位情况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机制,每日向派驻第五纪检组通报工作日志,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

(二)加强法治审查人员队伍建设。制定《2025年松阳县法治培训计划》,整改期间,已按计划开展各类培训2次。对2023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目前83个问题均进行整改反馈。结合县委建设“六型”机关要求,将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法治型机关建设相关机制中推动落实。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管理。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未结案复盘跟踪核查,并电话约谈2名承办人员。召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案卷档案管理等方面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并进行相关警示教育。

(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协会指导。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的“以奖代补”案卷部署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目前13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全面交叉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班子开展集体谈话,通报反馈巡察反馈问题。对新兴调委会3名专职调解员将案件拆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全县专职调解员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

三、关于“公证处监管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公正案件费用应收尽收。对公证费收取情况进行自查,与7家相关单位沟通公证费缴纳事宜,开具12张缴款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收缴共计2.06万元。公证处召开处务会议,明确公证费收取责任人,要求做到及时收取公证费,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二)加强案件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全面自查。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加强对公证处的指导和衔接,要求对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实时跟踪,督促及时结案归档。

(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对“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退各类违规费用0.30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对公证提存专户建立财务台账,并由局财务对该账户进行核查。公证处召开处务会议,学习财务报销规定,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关于“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班子凝聚力。坚持常态化开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党组会前讨论各类上会议题,加强司法和法治业务之间的沟通,在党组会决议前各班子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提升干事合力。

(二)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化。组织局党组班子和人事干部开展《松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松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补充办法》等选人用人规定制度专题学习,严把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严控职数使用和材料归档,全方位构建股级干部选任监督体系。

(三)坚持科学合理调整干部配备。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坚持推进“能上能下”,科学合理调整干部配备。对目前行政、事业空编的岗位,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做好对接沟通,有序开展2名公务员招录,1名事业人才引进。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组班子成员和办公室、政工科干部专题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具体要求再学习再传达再部署,提升程序意识,杜绝重大事项应议未议、议而不决等问题。

(二)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丰富干部队伍监督形式,印发《松阳县司法局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松阳县司法局干部队伍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松阳县司法局干部平时考核正向、反向清单》等,按照方案开展本年度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4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梳理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履职工作要点,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清单,坚持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谈心谈话。组织局办公室及政工科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业务知识及履职要求的学习,并做好职责分解和督促落实。在中层干部提任考察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纳入考察报告。对8个直属司法所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费用报销。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退各类违规费用3.06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完善财务报销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基础提升(提高)培训班,学习财务报销规定,提高财务人员报销合规意识。

(二)明确专项经费列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省级资金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明确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杜绝违规列支。

(三)杜绝违规发放。完善本单位财务支付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我县财务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发放各类费用。

八、关于“内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保密意识。在夜学、主题党日、干部大会上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干部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并完成考试,在“浙江保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保密知识周周答题。同时根据县保密局工作要求,及时传达保密工作要求。凡涉密档案一律由局干部进行归档整理、制作。

(二)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规定车辆仅限执行执法、执勤、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务,落实全局职工对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监督。修改完善执法执勤用车(平台派车)管理制度,建立“一事一审批”制度,规范填报、审核《公务用车申请表》,杜绝违规用车。

(三)加强资产管理。对未入账的部分资产制作资产清单提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实际使用科室做好日常管理。同时对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排查,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更新,做到账实相符。修改完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松阳县司法局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审批流程进行采购,杜绝浪费。

(四)坚持项目管理规范化。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项目管理知识和要求,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杜绝违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重复拨付修缮费等问题。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对仍需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细化任务、一抓到底。二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防范一类风险、堵塞一批漏洞,以刚性的约束和严格的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同“作风建设年”“能力提升年”“实绩攻坚年”相结合,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880627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松阳县府前街5号;电子邮箱:sysfjxxzx @163.com。


中共松阳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