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松阳县委编办通过多方联动,出台《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全口径规范管理,推动编外用工管理更加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是统一核定数量。按照后续规范管理方式的不同,将编外用工分为审批制编外用工和备案制编外用工。审批制编外用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全县统筹均衡调配使用,重新摸排核定控制数,按一定比例核减压缩。无上级文件依据的备案制编外用工,不予新增人员,现有人员按一定比例逐年消化,消化情况与各单位用编计划相挂钩。 二是统一规范用工。开展编外用工人员岗位、用工方式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制和备案制编外用工仅限于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行业管理中已有岗位规定不得使用编外用工的,从其规定。按照省编办《关于市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除已经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编外人员原则上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三是统一规范薪酬。规范人员经费管理,对编外用工经费来源、薪酬待遇等情况进行全面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分类建立或健全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重新印发《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保障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四是统一人员招聘。持续按照《松阳县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统一招聘,审批制和备案制编外人员招聘计划均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申报,经县委编办审核后,提交公职人员入口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审定,招聘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是统一规范管理。开展统一备案管理,备案制编外用工由各主管部门制定人员使用计划,报县委编办审核备案。优化完善全口径编外用工分类管理办法,出台涉及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奖惩、交流调剂、精减规范等方面内容的补充意见。建立健全编外人员考核机制,完善编外用工审批备案使用流程,强化全流程全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