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松阳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松政办发 [2016] 9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3号)》、《关于优化完善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17号)》,结合《松阳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建设要求,及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商请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豁免管理政策的复函(2023年3月20日)》等文件精神,2024年全县开展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共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93270公斤,其中纸类、锡装和塑料类93270公斤,玻璃类农药废弃包装物0公斤,按塑料、纸质农药废弃包装瓶(袋)回收价4元/公斤、玻璃农药废弃包装瓶回收价1元/公斤、各回收点产生的回收工时费按回收金额30%补助标准,全年共需补助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费37.3080万元、回收工时补贴费11.1924万元。2024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100%。共转移处置费96.02吨,处置率100%。委托松阳县农合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归集储运,归集储运费21.5万。2024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经费共计75.34468万元。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到2025年6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反映。联系科室及电话:土肥植保能源中心,8811561
附件:附件1 2024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项目资金汇总表.docx
附件2 2024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项目资金明细表.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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