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古道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4〕2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古道等级进行评定,并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物局意见后,吕潭古道、黄田古俊路古道、七都至武义古道、黄山头古道、斗潭古道、牛栏湾至石仓岭古道、李坑古道、官岭古道这8条古道符合三级古道的认定条件,评价分值在40-69分之间。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以书面形式向松阳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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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doc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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