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泓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取水工程因免烧砖生产需要,于2025年6月17日向我局提出《关于要求批准取水许可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松阳泓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地表水。
取水地点:西屏街道桐溪村林科所1号池塘内(东经119°31′35.8″)(北纬28°26′8.9″)。
取水量:年最大取水量2.37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79立方米,取水保证率为90%。
第三方对该取水许可申请认为有利害关系或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视为默示同意。
联系人:吴思清(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联系方式:0578-8801577
松阳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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