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6429_x/2025-20160     发布机构: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17: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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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5/5/23/art_1229567257_2555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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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的申报、核查、拨付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根据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2024年强农惠农相关资金专项审计整改要求完善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制度,进一步规范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的申报、核查、拨付和监管工作。为此,我局牵头起草了《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细则》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细则》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操作流程等。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稻、麦、油、旱粮等粮油规模种植面积达到当年省补政策面积要求的种植主体,且补贴申报主体与流转协议承租主体一致(发生经营权转让时谁种植谁受益)。

(二)补贴标准

省级补贴及县级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省级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动态调整。

(三)补贴流程

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由种植主体主动申报,行政村、乡镇(街道)初审汇总,县级核查、汇总的程序申报发放;并分三级(村、乡镇(街道)、县)进行公示。春花作物(油菜、大小麦、春季旱粮)4月15日前、早稻及夏季旱粮6月15日前、晚稻(单季稻、连晚)及秋季旱粮9月1日前将申报情况电子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进行补贴申报的,视作放弃补贴资格。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梁丽梅

咨询方式:0578-88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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