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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429_x/2025-2015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5-23
文号: 松农发〔2025〕5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65—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25-05-23 16:58:48 来源: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余慧英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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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现将《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的申报、核查、拨付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根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稻、麦、油、旱粮等粮油规模种植面积达到当年省补政策面积要求的种植主体,且补贴申报主体与流转协议承租主体一致(发生经营权转让时谁种植谁受益)。

(二)补贴标准

省级补贴及县级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省级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动态调整。

二、操作流程

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由种植主体主动申报,行政村、乡镇(街道)初审汇总,县级核查、汇总的程序申报发放;并分三级(村、乡镇(街道)、县)进行公示。春花作物(油菜、大小麦、春季旱粮)4月15日前、早稻及夏季旱粮6月15日前、晚稻(单季稻、连晚)及秋季旱粮9月1日前将申报情况电子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进行补贴申报的,视作放弃补贴资格。

(一)主体主动申报。

主体按照真实种植情况填写:(1)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主体申报承诺书(附件1),每年一份;(2)粮油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附件2),每季作物规定时间提交,每个行政村分别填写一份。(3)土地流转清册复印件,每年一份。

(二)村、乡镇(街道)初审汇总。

行政村、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主体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组织人员对分季种植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保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真实、准确。乡镇(街道)对跨村种植的申报主体进行面积合并,并及时将初步申报电子档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核查

1.面积核查

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初申报情况汇总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规模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不予补贴(除不可抗因素)。

县农业农村局每季作物抽取10%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组织工作人员确保核查数据的真实性,每季作物抽取10%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会同乡镇(街道)、村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核。

2.违规处理机制:若发现虚假合同(如面积不实的合同、假冒他人合同、已终止合同等)、虚报补贴面积、逾期申报规模种粮补贴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该申报主体本年度所有规模粮油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异议处理流程:粮食生产主体如对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复核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乡镇(街道)、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情况进行联合复核,复核面积将作为最终确认面积 。

(四)三级公示

村级公示:第三方核查结束后出具核实报告单,由行政村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由行政村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公示:乡镇(街道)收到核实报告单后,对补贴面积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无异议,将面积申报表、分户清册汇总后签字盖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全县规模种植分季面积核查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和所在乡镇(街道)举报,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乡镇(街道)进行复查核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粮油补贴政策对于保障本县粮油供应、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二级工作网络体系,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补贴政策分级负责机制,明确各层级工作职责。

村级责任:积极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活动,引导种植主体如实申报;加强对本村种植主体申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种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同乡镇(街道)做好现场核实工作,认真建立健全规模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档案。

乡镇(街道)责任: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组织开展大面积的现场核实及面积核定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村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县级责任: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制订与完善工作,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汇总补贴信息;发放补贴资金;加强对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

按照“补贴政策、补贴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政策。要重点宣传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报程序等关键信息,使种粮主体清楚了解政策内容和申报要求,主动配合补贴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积极回应种粮主体的关切和疑问,营造良好的补贴工作氛围。

四、其他说明

本细则涉及的本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所依据的省级补贴政策标准,以当年省级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如该省级文件在未来发生调整或更新,本县级贴政策将相应进行调整。本细则自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

附件:1.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主体申报承诺书

         2.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

         3.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分户清册

         4.关于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主体种植面积的公示

附件: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主体申报承诺书、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分户清册、关于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主体种植面积的公示.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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