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号)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松农发〔2025〕35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松阳县2025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第二批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直接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11562。
附件:1.松阳县2025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汇总表.xls
2.松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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