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幼儿的综合素质教育愈发受到重视。体育、艺术、社团活动等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然而,当前学校的活动场所空间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教学与学生活动需求,制约了学校教育质量的进一步 提升。因此,开展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幼儿园活动场所扩建工程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本项目为山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区项目的子项目。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学校布局,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形象,推动县域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规划支撑充分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本项目为山区学前幼儿提供了更宽泛的活动场所,有着国家政策的依托和扶持。
2.资金保障体系完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17.70万元,资金由财政统筹。
3.技术方案成熟可靠
幼儿园活动场所扩建项目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其在技术运用、施工流程等方面均有成熟的经验和可靠的保障措施。《幼儿园建设标准》中对幼儿园的场地面积、设施配置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活动场所的扩建提供了参考标准,对幼儿园活动场所的扩建提供依据和支持。
4.社会基础坚实稳固
前期开展师生及家长问卷调查,支持率达98%;城建、城管部门完成幼儿园活动场所扩建影响评估,幼儿园活动场所扩建项目方案已获周边各村群众的认可。
5.实施风险可控
建立“教育局统筹+校方监管+专业监理”三级管理体系,严控施工质量与周期(计划工期2个月)。制定校内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影响。
综上,项目兼具政策适配性、技术科学性与社会认同度,实施路径清晰,具备扎实的落地条件。
二、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松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版)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6)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6)
8.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幼儿园活动场所扩建
项目地址:松阳县斋坛乡中心小学校园内
项目用途:便于师生更好开展体育教育与活动
项目改造明细:
1.改造内容:新建运动场地,包括铺设硅 PU 塑胶面层 1899平方米,铺设透气型塑胶面层1797平方米,铺装水泥混凝土地面772平方米,新建雨水口、检查井以及铺设排水管等。
2.改造目标:
(1)打造功能分区明确的活动区域,助力幼儿在身体、智力、情感、社交等多方面协同成长。
(2)充分利用空间,使活动区域衔接流畅,既保证孩子有足够活动空间,又避免空间浪费,让有限场地发挥最大价值,满足幼儿日常活动与集体活动的多样化需求。
(3)新建智能起降路障,实现人车分流管理。
3.改造效益:
(1)社会效益:活动场所扩建能够为幼儿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与社会声誉,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育效益:丰富多样的活动场所能够满足不同学科教学实践需求,如体育教学、艺术表演教学等,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四、资金及采购方式
1.本改造项目资金预算总投资约417.7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保障。
2.采购方式:具体采购方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
五、改造周期
2025年2月前完成项目设计图纸和前期审批程序。
2025年4月完成土地征收。
2025年8月项目竣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斋坛乡中心小学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职,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各参与方应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二)严格时间节点
学校须对照改造周期安排,倒排工期,细化节点任务,确保设计、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无缝衔接。严禁无故拖延,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时序的,须报批并制定补救方案。
(三)严控质量标准
须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把关关键环节,确保功能分区科学、设施配置合规,严控质量标准。
(四)筑牢安全防线
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范火灾、触电等事故。施工期间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