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重点督办件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09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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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4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重点督办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23件,分别交由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等43个单位办理落实,目前所有建议均完成书面答复。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63件,占比28.2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有108件,占比48.43%;列入计划下步逐步解决的有26件,占比11.66%;建议所提问题因法律、政策限制无法解决留作参考的有26件,占比11.66%。截至目前,代表首次反馈满意建议200件,基本满意23件,建议办理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工作规范,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重点督办件示范引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联系重点督办件办理,多次专题听取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领办县领导对领办建议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办理方案,督促办理落实,重点督办件办理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二是完善建议交办流程。通过网上预交办、召开承办单位座谈会、县府办党组会研究讨论、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等流程,确定承办单位,并于5月10日召开交办会集中交办。三是明确承办单位职责。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与自身职能职责相结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和答复工作规范有序。

(二)注重沟通对接,突出办理实效

今年,县政府在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上狠下功夫。贯彻落实“县长来报告”工作方案,在各单位设立代表联络室,县政府领导积极参与建议办理及面商工作,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三次面商”机制,加强与代表交流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办理工作,推动建议落实落细。对已解决的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详细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对受客观因素制约而暂时未能解决的,有理有据耐心细致解释原因,努力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注重督促检查,推进跟踪服务

一是从办理面商率、答复落实率、代表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研究制定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办理单位高质高效完成。二是依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开展不定期抽查,对办理工作滞后的单位,及时督促催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积极沟通协调,全程跟踪建议办理情况。三是做好跟踪督办,重点针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建议,对照承诺办理内容,分类做好跟踪督办。

三、重点督办件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设松阳不锈钢市场,再创百亿贸易流通新产业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深化政企沟通交流。统筹规划项目运营建设方案,走访调研不锈钢企业54家,召开座谈协调会5场,广泛征求不锈钢市场意向投资租赁企业建设意见。组织开展不锈钢市场建设预报名工作,明确企业需求,探讨建设模式,寻找运营合作主体,全力打造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浙南不锈钢市场。

2.全力启动项目建设。经研究,项目一期一阶段由县经投集团进行开发建设,新建1幢集散中心和1幢司机之家。项目地块位于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南侧,实际供地59亩,9月由经投集团摘牌,并对相关建设指标进行讨论,目前已完成施工图图审,计划2025年3月底开工,2025年底前竣工。

3.统筹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一期二阶段及二期项目用地约200亩,已于2024年10月启动土地开发边界调整申报程序,争取2025年上半年完成调整。

(二)《关于对平原地区农村空心村宅基地综合利用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精准识别村庄短板和建设空间容量,匹配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分批分类统筹推进3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其中2024年新批复实施10个。同步开展乡村地区“通则式”管理规定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山区县村庄规划覆盖新模式。筛查整理未利用已农转用土地指标1300余亩,为乡镇(街道)和村集体进一步盘活闲置资源,统筹推进农民建房、公共服务配套、产业项目等提供支持。

2.总结试点村经验,推进“三治一提升”系列行动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村庄建设提供新动力。一是开展“连片拆、连片整、连片建”专项工作,累计拆除违建面积6.2万平方米,处置应拆未拆房屋面积1.33万平方米,完成“连片拆”房屋面积6.33万平方米。二是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6宗,用地面积19.47亩,土地成交金额940万元,建筑物成交金额254万元。谋划新开展集体土地入市项目7个,总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三是完成五木村等50个村庄的年度村庄规划调整事项,完成翁村山海协作共富楼等7个村集体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乡村规划许可办理,进一步指导和支持村集体开展闲置存量宅基地开发再利用,配齐村级公共服务短板。

3.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空闲用地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利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空闲用地的发现和处置效率。建立空闲用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土地管理部门、乡镇、建设单位等多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处理空闲用地问题。

(三)《关于农村废旧电线杆移除清理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摸清线杆底数。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四大电信运营商等单位联合开展全县域农村废旧电线杆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65基废旧中低压电杆、44基废旧低压电杆。

2.推进工作开展。根据和美乡村三大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松阳县农村管线序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2024—2026年三年农村管线序化整治行动,共计划实施138个村。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13个村的整治任务,共清理废杆113根、废线154.52公里,实施多杆合一17处、多箱合一60处。

3.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属地乡镇(街道)、四大电信运营商等单位管理职责,加强农村管线设立的审批备案和日常巡查管理,根据“谁安装谁管理,谁收益谁负责”原则,要求管线运营单位及时移除清理废旧电线杆。

(四)《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围绕优化交通体系、塑造宜人空间、重塑历史风韵、盘活低效资源、补足设施短板以及强化松阳特色等六大更新行动,完成《松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重点更新片区城市设计》编制。

2.实施城市更新项目15个,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5.4亿元。重点开展打通断头路大会战,长虹中路、溪边路等3条道路建成通车,要津北路、和平山路、江滨东路、绿溪路、阳溪路5条道路开工建设,松阳大道、江滨西路等5条道路按计划有序推进。

3.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建成公共休闲场所4处,新增绿地4.28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9.8%,新增公共停车位204个。统筹面上推进与重点突破,破解青蒙花园主管网政策处理、中梁小区走廊管道包封、永辉小区架空管网建设堵点等一批难题,铺设燃气管网9公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2672户,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26.2%,增长10.5%。完成古市片区横穿松阴溪顶管方案设计及地勘等前期工作。新改建城市供水管网4.7公里、新改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1.5公里、新改建雨水管网1.5公里。改造无障碍公共厕所8个,改造广场无障碍坡道3处,改造主次干道无障碍盲道12处。

(五)《关于解决东坞水库非法垂钓问题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技防+物防”监管体系,确保全方位、无死角。一方面,在原有护栏基础上,对易钻易爬点位加装尖刺铁丝网4700米。水库管理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全天候值班值守,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每日巡查。完成无人机巡防项目建设,实现每2小时进行一次覆盖库区的无人机巡防。

2.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非法垂钓行为的管理。通过发布相关宣传报道,营造出不想钓、不敢钓、不能钓的良好氛围。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份排查,溯源监管,严防公职人员违规垂钓行为,目前未发现有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

3.进一步加大非法垂钓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强化执法惩处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处理。全年依法办理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垂钓案件11起、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垂钓案件5起,共处罚款3050元。

(六)《关于推进解决农民建房办证问题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1.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常态化联合赴各村庄开展《松阳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政策宣传活动,同时,轮流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开展建房审批管理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12次。

2.推动建房审批遗留办证问题解决。采取“统一收件、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方式为村民办理农房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问题解决。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民建房办证1135件。同时,通过“三治一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原有农村住房处置,应拆未拆点位拆除1.33万平方米,过户到村集体0.67万平方米。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套出台《2024年松阳县城乡“三治一提升”违法建筑拆除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历史遗留问题方案》《松阳县村庄整治合法建筑拆除补偿有关事项》《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历史上全县农民建房审批领域存在的诸多复杂问题和未明确事项作出明确,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审批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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