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目录》所确定的各项程序,并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 号)规定及时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 单位 | 会同 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实施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松阳县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建设局 | 1.《“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旅政法发〔2021〕40号) 2.《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79号) | 公众参与 | 4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5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5月 | |||||
2 | 松阳县赋权水南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优化调整工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委编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众参与 | 4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6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7月 | |||||
3 | 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局 | 1.《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3.《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 | 公众参与 | 6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 | 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8月 | |||||
4 | 松阳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办 | 1.《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2.《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 4.《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 5.《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 公众参与 | 8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10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11月 |